一、借款合同怎样约定合同履行地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一般来说,借款合同的履行地可以是出借人所在地、借款人所在地、借款交付地等。在借款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并在合同中详细说明。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为贷款人住所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借款合同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合同当事人身份信息;
2、借款种类、用途、数额、利率等;
3、借款期限;
4、还款方式;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履行地可能会对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例如出借人所在地和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规定可能不同,因此在约定合同履行地时,双方当事人应该考虑到各种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签合同时一定要细心,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n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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