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加名离婚会分走一半吗
在房产登记薄上如有女方的名字,那么法律上便确认了女方拥有该房产权的份额。
仅凭该名字在产权分割之时并不足以使女方获得二分之一的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若双方曾签署过相关财产分割的协议,则依据协议内容进行分配;反之,若无任何事先约定,则需全面考量各有关方对于房产建设付出的贡献度等因素来决定具体的分割方案。
倘若该房屋为结婚前购买且未包含双方共同偿还贷款这一环节,那么在面临离婚局面时,假设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则可认定此房产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由其全权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产约定给子女未过户房产收益归子女吗
在夫妻双方通过签署并在民政部门完成离婚备案后,离婚协议立即产生了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和效力,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规则及限制。
因此,对于房产问题,必须明确一点,那就是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房产理应归属于子女所有。
尽管该房产可能尚未进行过合法的权利变更登记手续,但仍然要考虑到是否已经将房产实质上交给了子女,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子女就自然而然地拥有了该房产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n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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