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意见
时间:2023-04-22 17:04:15 39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调控作用,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制度,保证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紧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工作,为城乡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的基础,也是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必须科学、合理地编制和调整。编制和调整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立足市情,面对现实,面向未来,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应当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科学确定城市和乡镇的性质、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统筹安排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关系。

市区要根据城市化发展战略,结合区划调整和苏通大桥、宁启高速、沿江高速以及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启动和实施,尽快完成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工作;要在认真分析城市空间组团结构性功能的基础上加快编制分区规划,近期重点做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闸区和观音山镇区规划的编制工作;要进一步扩大详细规划的覆盖面,加紧编制狼山风景区、濠河风景区、新城区等重点区域的控制性详规。同时要严格详细规划的修改权限和程序,并在有条件的区域实施法定图则管理。

各县(市)要抓紧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重点中心镇及一般乡镇总体规划的修编或调整,加强专业规划和重点区域、重要地段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保障城乡规划顺利实施

城乡规划一经确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实施。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先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就调整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并提出专题报告,经上级政府认定后方可编制调整方案;调整后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调整规划的非强制性内容,应当由规划编制单位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提出调整的技术依据,并报原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各类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必须符合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因特殊情况不符合的,必须经专门论证;经论证后如确属必要,必须先按法定程序调整规划,再报原规划批准机关审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组织建设。城市建设项目报计划部门审批前,必须先由规划部门提出选址意见;没有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部门不得提供土地;没有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商业银行不得提供建设资金贷款。

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规划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的实施监督,落实专人对工程的验审灰线、基础施工、主体工程施工等环节进行跟踪监察,对违反规划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计划、国土、建设、房管、物价、工商、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规划部门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完善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一)推动规划管理行为规范化。一是要形成行政审批和规划管理的规范规程。要建立规划审批的科学流程,制定标准的审批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责任,并将责任追究制贯彻到规划审批的全过程。二是建立规划诚信制度。对规划设计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建立规划诚信档案,对其执行规划的情况进行诚信记分,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三是实行建设工程规划监督公报制度。对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违反规划的单位和行为,发布公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建立专业规划报建员制度。规范建设单位报建行为,培育规划报建代理中介机构,建立专业规划报建员制度,不断提高规划报建专业水平。

(二)推进规划管理方式社会化。一是推行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增强城市规划的公开性和公众参与性,对城市各类规划的编制和调整以及居住区、公共设施和重要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等要进行公示,通过新闻媒体介绍、举办城市规划设计展示、组织规划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二是建立专家决策制度。建立规划专家组和专家库,吸收社会各界专家参与规划编制和审查;实行专家咨询制度,对重大规划的编制和重要项目的规划审批提供技术咨询;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招标、竞选中,由专家组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三是建立规划设计方案竞选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逐步推行规划设计招投标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优秀规划设计方案,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四是实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挂牌施工和特聘规划监督员制度。为接受社会监督,实施跟踪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张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示其附件、附图的内容。对直接涉及公众利益的住宅和公共设施项目,提倡和鼓励业主向社会公开征聘或在项目周边业主中选聘监督员,对项目规划实施的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三)推进规划管理手段现代化。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推进规划管理手段现代化。规划部门要尽快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快南通规划网站建设,积极实施规划上网工程。要抓紧城市规划展览场馆的建设,早日为社会创建一个了解规划、认识城市的窗口。

四、加强规划队伍建设,提高规划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规划部门要不断加强规划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加强规划基础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认真学习和吸收国内外优秀学术成果,更新规划观念和业务知识,切实提高规划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坚持依法行政,实行规划管理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对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强、工作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2年10月22日

全文2.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8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业主 最新知识
针对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意见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意见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