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不可以更改。父母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负担孩子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的,双方应当对抚养费达成协议,在达成协议后,应当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不可以对抚养费任意更改,孩子的实际需要超过抚养费的,可以要求增加。因此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不可以更改,约定的抚养费不够孩子需要的,可以额外增加。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不给可以起诉吗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不给,抚养方和支付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起诉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可以先协商处理,不能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在诉讼之后对方还不支付抚养费的,则还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抚养费数额的变更情况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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