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南京共有产权房的流程是: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填写申请审批表后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区房管局审核上报市房管局出具证明;公示后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申请共有产权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申请共有产权房需要以下条件:
1、申请人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如果是单身家庭申请购买,年龄要在30岁及以上;
2、申请家庭要符合当地的住房限购条件,并且申请家庭成员名下不能有住房;
3、按照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的原则,申请家庭不能有其他共有产权住房。
申请共有产权房需要以下资料:
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2、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家庭成员婚姻证明;
5、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家庭或个人,不得申购共有产权房:
1、在本市已经领取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款5年以内的;
2、户籍为通过购买住房方式迁入本市的;
3、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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