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权人放弃质权的情形
质权人放弃质权的情形主要包括两种,一是质权人用书面的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担保物权;二是质权人以行为放弃质权。主要表现为:
1.质权人自己的行为导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了担保物权;
2.质权人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
3.质权人因自身过错,没有办理质权登记手续,导致质权不成立的;
4.质权人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时,诉讼请求中没有主张优先受偿权益,视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质权的等等。
二、质权人放弃质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质权人放弃质权的法律后果是:如果是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优先受偿的范围内,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承担担保责任的,法律并不干涉。
例如,某项债权既有质押担保,又有保证的,质权人放弃质权,必然会对保证人造成影响。因为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其质物所产生的质权被质权人放弃后,担保责任则将由保证人全部承担,加重了保证人的负担。本着公平的原则,在质权担保是主债权的全部时,质权人放弃质权的,保证人免除全部保证责任;在质权担保的是主债权的部分责任时,质权人放弃质权的,保证人免除质权人放弃质权范围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在这提醒大家,要注意了:质权人放弃质权的,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放弃质权的意思表示。质权人不行使质权或者怠于行使质权的,不能推定为质权人放弃质权。
三、质权人放弃质权是什么意思
质权人放弃质权的意思,是指质权人放弃其因享有质权而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就质物受清偿的权利的行为。质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质权。当质权人以放弃质权的方式处分质权时,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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