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放弃质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质权成立的要件
时间:2023-07-02 05:27:54 21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质权人放弃质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质权人放弃质权的法律后果:

质权人放弃质权时,则直接影响其他担保人的利益。为了确保其他担保人的利益不因其放弃质权的行为受到影响,法律规定,在质权人放弃质权时,如果是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优先受偿的范围内,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承担担保责任的,法律并不干涉。例如,某项债权既有质押担保,又有保证的,质权人放弃质权,必然会对保证人造成影响,因为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其质物所产生的质权被质权人放弃后,担保责任则将由保证人全部承担,加重了保证人的负担。本着公平的原则,在质权担保是主债权的全部时,质权人放弃质权的,保证人免除全部保证责任;在质权担保的是主债权的部分责任时,质权人放弃质权的,保证人免除质权人放弃质权范围内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二、质权成立的要件

质权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必须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

2.质物必须是可转让和可扣留的动产。

3.质物交付质权人占有。

三、质权与留置权有什么区别

质权与留置权的区别:

1.成立的条件不同,质权是依双方当事人的书面约定而形成,属于约定担保物权;留置权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形成,属于法定担保物权。

2.质权和留置权的标的不同,质权的标的除了不动产外,权利也可以作为质权的标的;留置权的标的只限于动产。

3.标的物占有的条件不同,质权的标的物在双方设定质权时转移占有,该标的物可以是债务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留置权要求债权人所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必须与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且没有受清偿时可以当然行使;留置权的行使除了债权已届清偿期且未受清偿之外,还需要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以行使。留置权是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全文7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质权人放弃质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质权成立的要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质权人放弃质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质权成立的要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