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过世房产证遗失如何补办
产权证书丢失,按照规定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机关办理挂失手续并登报公告作废。因产权人去世,无人申请挂失手续,根据《民法典》和《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继承人应当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由取得继承权的继承人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挂失,登报公告作废后,将产权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申明后,可以申请补发。
二、父母过世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父母过世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三、去世后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一)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二)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三)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四)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五)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六)房屋所有权证书。
(七)继承公证。
(八)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九)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全文6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