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那不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是独生子女除了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外,没有兄弟姐妹这层关系。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
一、什么条件可以生二胎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3、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4、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5、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6、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的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7、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8、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9、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10、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11、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它三种特殊情况:
12、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13、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14、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独生子女证的政策
独生子女证办理新规定:今后是否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分为三种情形:
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也就是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办理。领取后,该有的待遇,还是会有的。
二、是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
三、是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也就是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的)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