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一方进行财产转移的,另一方当事人要通过以下程序申请财产保全:
1、在起诉之前,申请人向受诉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2、法院应该责令申请人依法提供担保,法院对于不愿意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应依法驳回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
3、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离婚前怎么避免离婚前财产转移
避免离婚前财产转移的方法:
(1)对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
(2)约定财产归属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
(3)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保存购物票据等,在生活中我们会购置一些高档物品,对高档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
(4)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人。这个可能会激化矛盾,如果需要做的,还是秘密进行比较好。
(5)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
(6)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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