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职责范围: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审查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签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他。
律师职责范围
律师职责范围如下:
1、律师能担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代为企业和个人追收货款、借款、工程款等款项;
2、提供法律咨询,出具律师函和法律意见书,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诉讼、执行和仲裁;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受害人的代理人;
3、代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担任商标、专利侵权案件的代理人;办理企业融资租赁、房地产、公司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办理商务谈判、草拟合同、见证及商业资信专项调查等法律事务;担任婚姻家庭继承、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等案件的代理人;企业涉税法律事务以及工商登记事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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