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交通事故逃逸案没有侦破,能否出具交通事故鉴定书
是。在肇事逃逸交通事故中未发现逃逸人员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请求交通事故确认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日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制作交通事故确认书,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查鉴定结果确定后两日内,将检查鉴定结论副本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查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申请重新检查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复检鉴定。
当事人对自己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应当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自己委托的检查、鉴定、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查、鉴定结论后三日内委托他人再次检查、鉴定、鉴定,并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这将被记录在案。
一方可以申请多少次复检、鉴定和评估?
重新检验、鉴定和评估的申请仅限一次。复验鉴定的期限与复验鉴定的期限相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调查,应当根据当事人过错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事故责任类型?(一)因一方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更,证据灭失,致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以上的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确定各方的责任;当事人的过错起主要作用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过错起同等作用的,应当承担同等责任;当事人的过错起次要作用的,应当承担次要责任;当事人的过错起次要作用的,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3)任何一方无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属于交通事故,各方不承担责任;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确认书的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之日起10日内,对经勘验的交通事故作出交通事故确认书。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应当在发现逃逸人员和车辆后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书面确认。需要进行检查鉴定的,应当在检查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出具交通事故确认书;当事人申请重新检查鉴定,鉴定结果发生变化的,根据复检鉴定结果,应当在五日内出具交通事故确认书。
交通事故确认书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交通事故确认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三)交通事故的证据和原因分析;(四)当事人的过错和责任或者事故原因。
交通事故确认书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应当告知当事人。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无法查明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否需要调解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自调解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接到交通事故确认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未发现逃逸人员和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收到当事人提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确认书交当事人涉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您咨询律师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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