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诉讼中谁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时间:2023-03-29 19:50:41 4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股权转让中谁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转让双方已以及公司具有相应的起诉权。但若涉及到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以及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表决权的,涉及到的相关股东也具有起诉的权利。

一、股东会对股权转让的表决方式都有哪些

股东会对股权转让的表决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直接转让股权吗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1.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三、公司注销期间能股权转让吗

公司注销期间能股权转让。公司解散清算期间,股东有权继续行使股东权利,依法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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