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东冰箱坏了要我们承担该赔吗
若租户因其不当管理或不适当的运用方式,而导致冰箱出现故障或损坏,那么该租户必须承担修理或赔偿的责任,其赔偿金额需依照损坏物品的同类价值予以支付。
如果所租赁的房屋内的冰箱因火灾等不可预见的因素而遭受损毁,那这就被视为是不可抗力事件,将依照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赔偿处理。
对于租户对冰箱造成的损坏,出租方则需要负责。
若在合同中并无特别规定,那么当房屋及附带物品、设备设施出现任何损坏或故障时,都应该由出租方来负责修复。
但若是由于租户的不当使用或是其他有过失的行为,从而导致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出现损坏或故障,那么维修费用就应当由承租人承担。
若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依据租赁物的特性来使用租赁物,从而导致租赁物有所磨损,那么他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若承租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特性来使用租赁物,从而导致租赁物受损,那么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要求承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二、给租户办居住证对房东有影响吗
承租人办理居住证件事宜对房屋所有者产生的影响:若租户所支付的租金超出当地法规所设定的上限,则房屋所有者需承担相应的税费义务。
只要依照法定程序提交租赁申请并进行出租登记,便不会对房屋所有者带来过多不利影响。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所有出租房屋均应按期进行出租登记,同时也应当协助承租人完成居住证的申办手续。
通常而言,此类事项对房屋所有者的实际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若房屋所有者所收取的租金超过了特定法律规定的标准,则需承担相应的税费责任;反之,若未超过该标准,则对其影响微乎其微。
在办理居住证的过程中,一般与房屋所有者无关。
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此类事项对房屋所有者的影响极为有限。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全文7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