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公告出来要拆迁了吗
当你看到你们那片地方的国土资源管理局公布了什么什么占地公告的时候,这可不仅仅是发布通知那么简单哦!这可能意味着你们这里的房子,或者其他财产都有可能面临着拆迁的命运呢!但是这个决定还是得看实际情况才能下定论。
比如说,如果他们想要占用你们农民群体所拥有的土地的话,那么他们就需要先制定一份详细的占地计划以及一份关于如何补偿和安置你们的方案。
然后,这些计划和方案会被张贴在你们所在的村子或者小组里,让大家都能清楚地了解到。
当然啦,如果他们想要占用的是乡(镇)农民群体所拥有的土地,那么这份公告就会被张贴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所在地。
而当你们那里的市、县人民政府收到他们的占地计划批准文件之后,他们必须在10天之内把这份公告张贴出来。
而且,这个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还得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征地拆迁补偿款如何发放
关于补偿费用的分配,大致是这样安排的哦:首先呢,征地的单位会把补偿款全部打到他们自个儿那儿。
然后下面这些钱怎么花呢?具体分工为以下几点:
1、土地补偿费呀、还有该给集体的那部分安置补助费啊、再加上集体里头种植的青苗补偿费和附属物补偿费,都得由被征地的那个单位来管理和支配;
2、那些种有青苗和有附属物的人,他们可以直接拿走青苗补偿费和附属物补偿费;
3、至于安置补助费嘛,它的去向和用途主要有三种情况:
(1)如果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置的话,那就得把这笔钱交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让他们自己来管理和支配;
(2)如果是由别的单位来安置的话,那就得把这笔钱交给安置单位;
(3)如果不需要统一安置的话,那就把这笔钱发给安置人员个人或者经过安置人员的同意之后,用来支付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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