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补告出来后多久能拆迁啊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征收房屋土地的具体实施方案以后,须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充分的技术性与合法性的讨论及验证,确保其可行性和合理性,随后将此方案进行公开通告,向社会公众征询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在征集民意过程中,应组织公正、公开且具有代表性的听证会,以便根据公众反馈对原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订。
在此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个工作日。
待公示期结束,若未收到任何反对或质疑的声音,则可依据法律规定,正式启动征收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拆迁完后还有征地补偿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地对农民所造成的影响会有一定的经济补偿作为补偿,这其中包括以下几方面:首先是土地补偿费,对于征用山区土地的情况,其补偿费用应为该山林在被征用前三个年度内的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其次是安置补助费,同样地,这部分费用也需依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进行计算;最后是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这是指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农作物等附属物品实施的一种补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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