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以旧换新增值税销项税额怎么算
以旧换新增值税销项税额以旧换新的增值税处理。
一般物品进行以旧换新销项税的计算方法是销售额等于以旧换新的新销售货物数量乘单价销项税等于以旧换新的新销售货物数量诚意单价乘以13%。
税法规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以旧换新要按照销售货物和收购货物两个业务活动来进行核算,销售额和收购额不能相互抵减。
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按照实际收取的差价款确定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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