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公司章程必须规定的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姓名、姓名和认购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方式;公司解散原因及清算方式;公司的通知和公告方式;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记录的其他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只要是要变更公司的出资额,那么就必须要到工商局和税务局,还有银行去办理相关的业务,工商局主要就是变更相关营业执照和组织的机构代码,然后到税务局,主要就是将原来的税务信息变更为更改后的税务登记,然后将以前的银行开户账号变更为后面将要使用的银行户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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