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取得房产证之前能否抵押登记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产权不明确的,不能抵押房屋为债务担保。法律上规定,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是不能够抵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房产抵押办理材料要哪些
1、现房抵押。
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房屋所有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银行借款合同;
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2、期房抵押。
购房预售合同;
与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
购房预交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
夫妻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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