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房产,前提是提供一定的担保。但冻结的不是房屋本身,而是房屋产权的交易,不同于查封,房屋的所有人还能继续使用该房屋。人民法院会在四十八小时内,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裁定保全的,要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房产纠纷诉讼流程
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原告向法院起诉的,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人民法院才有可能对纠纷立案。房产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纠纷诉讼的程序与一般普通的民事纠纷并无二异,由民庭审理。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受理之后,原告要积极搜集证据以供在法庭上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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