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可以。对于普通合伙人的限制仅有一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人没限制,有限公司能做有限合伙人,也能做普通合伙人(受上述条款限制)。
一、两个自然人可以做有限合伙吗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有两个执行合伙人。
1、有限合伙企业属于合伙企业的一种,但是是较为特殊的一种合伙形式。在有限合伙企业中,至少要有一个是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经营不善或者有债务危机时,由普通合伙人负责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只享受限定的利益,也承担有限的责任,这是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之处。
2、在《合伙企业法》中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其中至少有一个有限合伙人和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不得代表合伙企业。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执行合伙事物,可以代表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可以不只一个。
3、而在合伙企业中,执行合伙人产生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全体普通合伙人共同执行、全体普通合伙人分别执行、全体普通合伙人委托某一个普通合伙人执行、全体普通合伙人委托其中某几个普通合伙人执行。
4、所以综上所述,有限合伙企业是可以有两个执行合伙人的。
二、合伙企业债务如何认定?
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合伙财产不足的,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
答: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可以看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转让时,仅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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