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病种门诊一级医院起付线为400元/次,二级医院为640元/次,三级医院为880元/次,一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起付标准为200元/次,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起付标准为440元/次。报销比例在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是,癌症病人晚期的放化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按90%支付他特殊病种按80%支付。
门诊特殊病种一共有哪些?
特殊病种种类:有以下三十种,即:浸润性肺结核;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三级);精神分裂症;哮喘;慢性活动性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肺心病(出现右心衰竭者);冠心病(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高血压三期;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状之一者);中风后遗症(功能障碍);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未做放疗、化疗者);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肿瘤(做放疗、化疗者);肾脏移植术后抗排异;肝移植术后抗排异;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病综合症、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重症肌无力、泛发性银屑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和低下、癫痫、垂体瘤、克隆氏病、痴呆症、其它。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的起付标准是400元。低于400元的无法获得报销。特殊病种是一些病程较长,花费较多的疾病,这些病症相对于普通病种来说会获得更多保障。患有这些疾病的患者应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申报特殊病种登记,获得审批之后,就可以获得门诊报销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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