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申诉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时间:2023-03-25 18:20:54 44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要注意下列事项:

一、注意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

二、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一般由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的正本和副本若干份。

四、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由;明确的申请请求;申请仲裁的事实和理由;证据,证人的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申诉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一、劳动仲裁需要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吗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仲裁的案件必须是劳动争议案件(劳务争议不受理),而且要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必须在法定申请时效期间(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诉人数提交副本果申请的劳动争议属集体劳动争议,当事人应推举代表参加仲裁,申请仲裁时应提交全体争议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立案时要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在指定的时限内交付仲裁委。

二、劳动仲裁怎么申请

一、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二、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诉人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三、仲裁庭于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和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副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据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工资裁决。

四、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五、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决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六、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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