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mstances:...(4)在怀孕期间,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分娩哺乳期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妇女怀孕、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怀孕、生育、哺乳“三期”前,劳动合同期限应当延长。这里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该改变
可以看出,国家对女工这一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非常符合实际情况,因为一旦怀孕的女工被非法辞退,要到哺乳期结束才能找到工作,而且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一旦用人单位违规辞退怀孕员工,所付出的代价也很高
如果用人单位违规辞退怀孕员工,怀孕员工有权申请以下补偿:
1×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2.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与加班工资(拖欠的)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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