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可以保证判决的顺利进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诉前财产保全的作用
上路前必须承包交强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的,由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最高保额是10万,有些车主购置了商业保险作为发生赔付时候的双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一般为20万人民币,也有承包50万人民币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即便加上商业险的赔付部分仍不足以赔偿损失,如果遇到事故赔偿义务人不积极理赔,反而转移、隐匿、变卖其车辆或其它财产的情形,对受害人是很不利的。
新交法出台后,交警部门无法责令事故当事人缴纳保证金。同时检验、鉴定需要,暂扣肇事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只能暂扣车辆20天,经上级部门批准的方可延期一次。而赔偿义务人和赔偿权利人就损失问题赔偿协商往往不止这个期限,特别是车辆和肇事人员不是本地区的,如果肇事人员和车辆离开后,受害人再要维权更增加了难度。因此可以考虑诉前保全,律师认为申请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的最适时间是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后。一方面不会因为保全错误导致赔偿他人损失,另外一方面可以由交警和法院办理所扣车辆的交接。
注意:保全他人财产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如果不提供财产担保的,法院不会采取保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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