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去试用期工作后工资应如何处理
辞去试用期工作后工资应如下处理:
1.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2.在3天期满后,用人单位即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按出勤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试用期辞职和辞退的区别
辞职和辞退的区别如下:
1.行为主体不同,辞职的行为主体只能是职工个人,辞退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单位;
2.程序不同,辞职要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而辞退单位无需向任何人提出申请;
3.政策不同,辞职的政策支持比辞退的多,辞职事由广泛,辞退事由有限。
4.性质不同。辞职和辞退虽然都是中性行为,没有惩处方的含义,但辞职和辞退能够成立所依据的事由在性质上有明显的不同。以目前的政策法规来看,辞退成立的法定事由,绝大部分是属于职工本人有程度不同的违纪行为。辞职却不是这样。
三、试用期辞职有补偿吗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一般不会有补偿;但如果是依法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约;或者单位降低劳动条件来续签,劳动者拒绝的,会有补偿。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n(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n(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n(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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