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持取保候审期间前往惯常工作地区时,应首先遵循以下详尽的程序流程:
1.递交取保候审申请:罪犯本人或者他们的法律代表、辩护律师有权向公安部门、检察机构或法院发起取保候审申请。
2.详述申请原因: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详尽地阐述获取取保候审资格的理由,例如因病无法羁押、家庭生活存在严重困难、工作岗位需求等,同时还需提供与之对应的证明文件以供审核。
3.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人需要提交包含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工作证明、担保人或保证金等在内的一系列材料。
4.等待审批结果:相关机构会对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估,然后做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最终决定。
5.严格遵守规定:若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要求,例如随时接受传唤、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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