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订安置房购买合同
在签订相应的安置房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注明以下资金:
1。房子的基本信息。付款时间和方式
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应向出卖人交付购房款XXX,购房款应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剩余3万元在办理产权转让后三日内付清。卖方银行账户:开户银行XXX,账户名称XXX,账号XXXXX。买受人可以向出卖人支付现金或者将购房款存入出卖人的上述账户。房屋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应将安置协议原件交给买方保管
卖方应在通知房屋交付后五天内,将所有同意出售的房屋和随附钥匙交付给买方,属于买受人
4,违约责任
如果买受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向出卖人交付房屋款,且延误达一个月,出卖人有权终止合同,逾期付款之日,买受人应承担购房价格0.05%的违约金
出卖人未按约定在交付后将房屋及其所附钥匙交付给买受人的,视为出卖人违约,出卖人在接到办理房屋产权的通知后10日内未到相应机构办理产权证、土地证的,应当向买受人支付3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视为出卖人对买受人违约,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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