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享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民依法可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国家为了更好的发挥土地的作用,会对土地使用进行收税,而这种税收就是我们统称意义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那既然是根据土地使用而进行的缴纳的税收,是以土地资源作为税收征收的基础和条件。那么有人就会疑惑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资源税吗?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资源税吗?
根据定义可知,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资源税。
一、定义: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二)、怎么征收?
二、征收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三、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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