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分包商不支付工程款,建设单位能否直接向发包人追偿?
如果分包商不支付工程款,业主有最终付款责任。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分包商无法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不仅普遍存在,而且给实际施工单位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因此,实际施工单位会尽最大努力收回工程款,向业主追讨是一种常见的自救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际施工承包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增设分包商或者非法分包商为当事人。发包人只负责实际施工范围内所欠工程价款。也就是说,建设单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未支付工程款。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另外,建设单位在向发包人追讨工程款时必须注意一个重大问题:
实际建设单位只有在竣工工程必须通过验收的情况下,才能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未付工程款,或验收不合格,经修理合格。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实际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支付工程款。当然,如果施工项目尚未竣工验收,业主不得拒绝就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支付工程款,除非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第二,工程分包注意事项建筑分包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承包给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活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其他建设单位的活动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商)。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企业(以下简称劳务承包人)。
施工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
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严禁个人从事转包业务。
除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外,专业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专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承包工程。
劳务分包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劳务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承包任务。
禁止将承包工程分包出去。承包人不履行合同,将承包的工程全部发包给他人的,或者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肢解,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分包行为。三是违法转包情况如何。下列行为属于非法分包行为:
(1)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劳务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
(2)分包工程发包人将部分工程分包出去未经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擅自将承包工程的专业工程转让给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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