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税计税依据包括哪些
(一)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二)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二、我国房产税计税依据包括土地价值吗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是不包括土地的价值的。
(一)从价计征指的就是按照房屋原有的价值,一次性扣除百分10到30%后,剩下的价值来进行计算缴纳。
(二)从租计征就是,用房屋的租金收入来进行计算缴纳。
(三)现在我国房产税税率采用的是比例税率,从价计征的税率是1.2%,从租计征的税率是12%。
房产税的出台,对人民购买房屋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它会影响那些想通过买房致富的人,会改变人们的理财观念。
三、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出租房的房产税缴纳: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第二月开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的,则从房屋使用或交付的第二月起,缴纳房产税。个人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则从生产经营之月开始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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