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手机搜狐网转载了《鬼吹灯》等十部网络小说,为此,上海玄霆娱乐信息公司将经营手机搜狐网的搜狐互联网信息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索赔。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著作权纠纷案。

原告上海玄霆娱乐信息公司诉称,其系原创文学门户网站起点中文网运营商,对网站内登载的《鬼吹灯》、《鬼吹灯Ⅱ》、《盗墓风水师》等10部作品独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未经许可即在其经营的手机搜狐网上转载上述10部作品,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特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23万余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