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资质鉴定被告一定要到场吗
具体来说被告必须被告知,但是可以不到场,被告之后不到场,视为其放弃其争辩的权利,但是如果被告未被告知,没有合理解释下,鉴定无效。原告在诉讼前自行委托有关具有鉴定资格的法定机构对有关事实进行鉴定,当然,如果在庭审中,被告认可原告所提出的鉴定结果,则不存在被告申请重新鉴定的问题;如果被告对原告所提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当然可以申请对有关事实进行重新鉴定。鉴定机构的选择,可以双方商议确定,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指定有资质的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
二、司法鉴定中心收费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的收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因此,实务中司法鉴定中心的收费会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价值进行设置,不同的案件会有不同的收费金额。
三、司法鉴定中心收费标准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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