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楼上尚未进行装修,而导致雨水渗透至楼下,在此情况下,若房屋尚处保修期限之内,则应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起损坏部分的修复工作;若是已过保修期限,那么修理工作理应由楼上业主承担付费责任。
具体而言:
1.若房屋仍然处在保修期间,那么此时发现的楼房漏水问题应归咎于开发商未能履行相关职责。
2.如房屋已经超过保修期限,那么楼房出现的漏水现象自然应由楼上业主负责修复施工。
另需注意,在进行管道铺设和使用相应设备时,如果给邻近住户带来任何形式的损害,应及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