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回商标驳回通知书所需材料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局驳回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后,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所以申请人不需要什么材料取回驳回通知书。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商标驳回复审期限要多久
商标驳回复审期限需要根据实际的审核进度来决定,没有明确的规定的。
当事人应按商标法的规定,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的15日内,将《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驳回通知书》等材料。
三、商标驳回复审具备条件
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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