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有限制的,破产财产要先支付破产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分配费用、变卖费用、诉讼费用和为债权人共同利益支付的费用。在偿还破产费用后,还要支付职工工资和保险费用,然后偿还债务,若破产清算资金不足,可按比例分配。
公司破产清算时,破产的财产要有限结算破产费用,包括进行破产财产管理、分配、变卖所需要的一系列费用,雇用工作人员所需的费用,诉讼费用以及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在破产程序过程中所支付的费用。当偿还破产费用之后,要支付公司职工的工资和保险费用,然后支付所欠下的税金,接着偿还债款,若破产清算下的资金不足,可按比例对各个环节进行分配。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1.审计、评估。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2.接受债权申报。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4.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变价破产财产是破产程序中的核心环节,只有破产财产变价后,才能实现破产成本的支付以及对公司债权的清偿。分配方案同样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5.破产程序终结。财产分配完成后,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法院收到申请后,可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全文8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