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产的漫长过程中,假设开发商存在蓄意夸张宣传的不道德行为,买受方完全有权利依照严格的法律规定为自己争取到应有赔偿的权力,以弥补其因对方违约行为而承受的经济损失。在此种特定情境下,如果开发商在其发布的各类宣传广告中,针对待销售的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做出了详尽、具体且明确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些内容对买受方决定签署合同以及最终确定购房价格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这类约定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合同条款。一旦开发商未能履行此类合同条款,他们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作为受害的买房者,您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机关提出投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并请求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对涉及此事的开发商采取必要的法律制裁措施。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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