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的错误可以要求法院纠正,法院根据情况作出补充裁定,不影响调解书的有效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附上协议,当事人、法官、书记员签字或者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提交调解书。当事人拒绝调解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有效性。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
离婚时遗漏的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后发现有遗漏未进行分割的财产,有两种处理方式。
1、双方协商进行分割,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2、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财产,且一般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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