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都是公公的名字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
时间:2023-04-11 00:30:08 9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住房登记人是公公,那么住房产权和夫妻无关,夫妻离婚时不能分割该住房产权。

如果夫妻婚后参与还贷,可以凭出资证明,主张对公婆债权,可以要到这笔钱协议分割。

一、离婚时房子的拆迁怎么做呢

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爸妈给的钱买房离婚该怎么办

若是父母出资,有说明或书面赠与协议,是给父母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那么这笔出资归父母这一方子女单独所有。如果没有任何说明,子女婚后父母参与出资给小夫妻购房,是对小夫妻俩共同赠与。除非父母全额出资给子女婚后买房,如果房产证登记人是父母这一方子女,该住房是父母对子女单方婚后的赠与。

三、婚前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共同房产分割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夫妻离婚时一般房产归购房者所有,而对另一方偿还的部分予以补偿;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房,登记于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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