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对于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并且应当支付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养权的归属由双方协商决定。
一、离婚后给女方探视的权利有哪些?
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协助探望的义务。所以如果离婚后,女方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那就有探望权。探望的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一方行使探望权会不利于孩子成长,则另一方可以请求中止探望。
二、女方一个月没有抚养权可以探视孩子吗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一个月可以探视多少次,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探视次数是由父母双方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决所决定的,各个家庭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进行判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父母可以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吗
父母不可以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父母离婚后对于子女仍然享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私自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后约定抚养权归一方的,另一方也应当负担子女的抚养费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不可以随意放弃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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