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患方需要出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门诊及住院病历;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手术中的切除组织;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死者尸体;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等。在发生医疗事故中患者往往处于弱势位置,不少患者都担心医院方面会故意隐瞒或是毁灭证据,影响自己的权益。因此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患者也要懂得收集证据。
一、医疗事故患者起诉需准备的证据
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
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
二、医疗事故罪被判刑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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