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把医疗事故的主要证据说明给患方陈述
时间:2023-06-25 10:26:10 2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患者:xxx,男,x岁

陈述人:xx,患者xxx的母亲。

医疗机构:中国********医院。

xxxx年x月x日是晚x时左右,王*因鼻子出血不止到中国********医院总院就诊。当时挂的是急诊,并明确告诉急诊医生,一些原因,xxx最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对于这个结果,我们无法接受,同时给我们家属造成了沉重的打击。因为xxx正值壮年血气方刚,年轻力壮。从小就在这家医院治疗,所以对这家医院是十分信赖的。像这样的轻微出血从小到大已经发生过几次了,从来没有危及过生命,没想到这次轻微的鼻子出血却被夺去了生命。因此对这次院方的医疗行为产生了强烈的质疑。

一、工伤鉴定申请怎么写

工伤鉴定申请包括:1、申请人:xxx,性别x,xx年xx月x日出生,民族x,住xxx市xxx街,身份证号码:xxx,是xx公司职工,联系电话xxxxx;2、被申请人:xx公司,地址: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3、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xxx受伤为工伤;4、结尾写明某某社保局并进行签字,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属于医疗意外的

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

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

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

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4、患者一方的过错

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

医生误诊的情况下,可以包括使用药剂错误等情况,可能对患者造成一定的损伤,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特别是涉及到造成患者死亡等情况的,可以还需要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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