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业协议有约束力吗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否则劳动者可以主张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根据本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它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二、竞业协议可以不签吗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一条对用人单位的权利进行了最大化的保障,那就是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法条中用的是可以一词,也就是说竞业限制条款不是强制性条款,劳动者可以选择签订也可以选择不签订。
三、离职后竞业协议规避要怎么做
1、一方必须保证:一方与另一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及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另一方后,两年内不得在生产经营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不得披露/使用或帮助他人在与另一方竞争领域内使用技术及商业秘密。
2、一方按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及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另一方,且遵守第一条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向一方支付不低于一方在公司前一个年度所获得的报酬总额的1/2作为补偿
3、一方违反上述规定,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其在另一方工作期间最近5年内的总收入的50%
4、一方违反上述规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有关规定,除应支付上述补偿金外,另一方还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一方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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