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偿标准低。土地管偿标准授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规定。而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违反立法法的规定,没有严格按照授权目的行使该项权力,将该授权给下级行政机关,下级行政机关为了减少土地储存成本,维护地方政府利益,通常将补偿标准规定较低。
2、随意性大。在农民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中,有的拆迁人暗箱操作,与被拆迁农户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严重缺少公开、公平性,对同样被拆迁农户的房屋,在同等的条件下,得到的安置补偿结果不一样;另外,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交由村民会议按照民主议定程序决定,补偿标准随意性大。
3、拆迁协议凸显家事代理性。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般仅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4、处理难度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案情复杂。
(2)群体性纠纷多,社会影响大。
(3)息诉工作难做。
房屋拆迁怎么评估?
房屋拆迁评估有以下步骤:
1、必须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才能进行评估。
2、户主需要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房屋拆迁相关的资料。
3、由评估人员现场勘查。
4、咨询综合分析,确定合理补偿基数,为补偿提供可靠数据。
5、编写评估报告,作出评估意见,并确定具体房屋价格。
6、评估复核和审批。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地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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