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估价报告的有效期,通常在估价报告中会有关于估价报告有效期的条款写明,我国《房地产估价规范》规定,房地产估价报告有效期一般为1年,即从出具估价报告之日起1年内有效。估价机构对估价报告有效期的规定可以短于1年,但不应长于1年。不管拆迁期限是多长,只要你估价报告过了报告上所载明的有效期(短于1年有效),估价报告即失效了,此时若还在拆迁期限内,且未签订拆迁许可协议,可要求重新评估。
房屋拆迁评估价格
是指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房屋的市场价格所作的评估,该评估价格将被确定为该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但该评估价格不包括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的补偿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室内装修的补偿费,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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