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完成取保候审流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所需的文件资料:
首先是取保候审申请书,这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其次,无论您是通过何种渠道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如家庭成员或律师代理人,您都需要提供刑事拘留或逮捕通知书一类与刑事诉讼相关的法定文书作为辅助;此外,当家庭成员进行申请时,身份证原件及亲属关系证明也是必须提供的重要材料;
如果是律师替当事人代为申请,则需要提交他们的律师从业资格证书以供审查;当然,还有保证人保证这项内容,即保证人身安全,需要提交保证人所在单位的工资收入证明;值得注意的是,若嫌犯患有特殊疾病,包括残疾、重病、无法自我照顾、怀孕或正在哺乳新生儿,均须向法院提交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以证实。在所有必备材料准备妥当之后,申请人可以直接将其转交给相关案件的办案机构,等候审批结果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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