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消协专家值守本报消费直通车——今晚3·15热线,为读者详细解读10月1日起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换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解答众多消费者在买车、用车中遇到的疑问。
昨天下午,本报消费直通车——今晚3·15热线响个不停,不断有消费者打来电话,咨询汽车三包规定的相关问题。较早打来电话的消费者陈先生称,自己上个月买了车之后,才从报纸上看到相关消息,得知法规从10月1日开始实施。陈先生觉得就差半个月而没赶上汽车三包规定实施,十分遗憾。市消协人士了解这一情况后,为陈先生进行了查询,得知该品牌早在9月初就已经提前实行了国家三包政策,如果陈先生手续齐全并拿到了厂家的三包凭证,就可以放心享受相关待遇。
还有消费者询问汽车出现故障后维权步骤。消协人士解答说,首先到销售商处协调,整车包修的年限以及各类主要零件的更换标准,都应严格根据三包法规来执行。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也可以在开始维修之前,就按照汽车三包规定条款来对商家提出明确的要求。例如按照汽车三包规定第十九条,如果维修时间超过五天,商家就应该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补偿相应的交通费用。
与此同时,市消协人士接听来电咨询后还表示,消费者也不能把汽车三包规定简单地理解为换车、退车法规。事实上除了购车60日内或行驶3000公里以内(以先到者为准)的车辆出现转向失效、刹车失效等严重故障时,商家应提供免费退车、换车服务外,其他多种情况下仍然是以维修作为主要的解决方法。即使是符合三包法规条款确实需要退换的,消费者也需要支付因使用而产生的补偿。
市消协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时下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三包法规,了解购车后将享有哪些权益等十分必要,同时各大品牌4S店也应该强化销售服务人员的培训,使汽车三包规定尽快充分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
问:10月1日之前买的车,还能否享受汽车三包?
答:部分品牌早在9月初已经提前实行三包。
问:汽车出现故障后首先该找谁?
答:首先到销售商处协调,如果维修时间超过五天,商家应提供备用车或补偿相应的交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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