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办理廊坊市经济适用房土地证。房屋、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屋使用证和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应当提交房屋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公证书或者使用人签署的协议书、街道证。
3。新建住房的土地登记,应当提交国土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土地证遗失、损坏的,土地所有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换发土地证,并在当地报纸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原土地证,重新发证。
5。买卖、继承、赠与的分割,由双方共同办理。委托代理人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委托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二是廊坊经济适用房申请土地证需要哪些材料。1份(申请人可在窗口领取并加盖公章)
<2。购房合同或拆迁协议。(1份副本,如果在拆除前已取得土地证,则必须退还证书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属于共有财产的,应当提供该房屋共有人的产权证)。(1份)
4。契约。(1份)
5。申请人的身份证。(1份)
6。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
1。委托的,应当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1份)
2。赠与或者继承的,应当提交公证书,收回土地证原件。如果是交易用房,需提交转让协议、转让合同和付款发票,并收回土地证原件。出让人不申请土地证的,应当提交土地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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