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是否可以向婚外第三者索赔
根据法律规定,当婚外情离婚满足法定要件时,无过错方就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受伤害的一方仅仅能向婚姻关系的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并不能向第三者主张。
虽然原配不能找第三者要求赔偿,但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如果第三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或是办理结婚,只要能够提供充分证据,那么这时婚姻的无过错方可以追究小三和过错方的刑事责任。
还可以要求第三者返还出轨者给予的财产。比如常见的,出轨方给第三者购买的贵重物品;购买房屋等。当然,当事人要想就财产返还得到法院的支持,应该有足够充分的证据:
(1)有证据表明第三者与配偶有不正当关系;
(2)有证据表明第三者占有的财产是配偶出资购买或配偶所有的;
(3)该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无过错方要求出轨方损害赔偿的条件有:
1、双方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双方已进入离婚诉讼程序。
3、夫妻一方因特定的过错而导致离婚
在通常情况下,离婚的发生有其复杂的主、客观原因,而且夫妻双方往往都有主、次不等的责任。但是,只有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法律规定的重大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情况下,过错方才成为承担损害赔偿的主体,无过错方不能向与过错方重婚或同居的“第三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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