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变更婚姻状况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婚姻登记办法》第一百零三条公民申请婚姻状况变更登记的,除提交其户口簿和身份证外,还应当提交以下相应材料:(一)在国内结婚或者离婚的,应当提交民政、法院等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二)在国外结婚或者离婚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和国内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文件;(三)在香港结婚或者离婚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认证;(四)在澳门结婚或者离婚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五)在台湾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的公证书;(六)丧偶的,提交配偶死亡证明、《结婚证》。可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变更。
离异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再婚和结婚的手续是一样的,当事人携带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到当地的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机关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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